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月18日对“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4月,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因舍友投毒死亡,年仅28岁。(网易新闻2月19日)
能成为复旦大学研究生,这是多少人望尘莫及的事,他们的智商之高相信大家都很佩服。但是,笔者认为,高智商并不等于高情商。林森浩因琐事对室友黄洋不满,继而对其怀恨在心,最后投毒将其杀害,而他自己最终也逃不过法律的严惩,他的这次投毒,却导致两个家庭的破裂,真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因此,当我们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既感到震惊,也感到惋惜,但是在惋惜之余,这个案件留给我们更多的却是对中国孩子教育的思考。
我国社会普遍存在一俊遮百丑的观念,只要拿到高分这个孩子就是全面优秀的,能进入北大、复旦,难道这个孩子还会有问题吗?然而,恰恰就因为林森浩从小听话,成绩优秀,以至于家庭和学校都缺乏对他心理健康的正确引导,从而造成了他情商的极度缺乏,对待同学不懂宽容和谅解,积小怨为大怨,最终导致他在杀害室友的同时也将自食恶果。笔者认为,一个人智商再高,只能说明他在智力方面比别人强,在某些方面的造诣会比一般人高。但是,如果缺乏情商的锻炼,当他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调整自己的心态,那他的人生注定是不会成功的。
我们知道,人与人的智商很大程度来自先天的遗传,而情商却更多来自后天的培养。然而中国的传统观念却恰恰相反,大多数父母和老师都注重孩子智商的锻炼,要孩子以成绩论英雄,而忽略了孩子情商方面的培养。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高校学生杀人案、学生自杀案等等就是最好的例子。因此笔者认为,我们首先应该学会怎样做一个“人”,包括学习自我心理调节、学习与人相处之道,其次才是学习如何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试问一下,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人”都做不好,又怎么能做一个“好人”呢?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不懂情商,那他有再高的智商又有什么用呢?
作者:曾厚朴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相关新闻
我说两句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