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爱岗敬业”绑架“加班加点”

2014-04-22 08:56:2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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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媒体报道了《东莞一工程师“过劳死”》,引发舆论强烈关注。记者追踪采访发现,超时加班在制造业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存在普遍性,一些企业甚至以“加班文化”为企业文化,要求员工“爱岗敬业”。这一职场灰文化在多次“过劳死”事件中被推至舆论焦点。 (4月21日《南国早报》)

  加班加点导致的过劳死几乎成了一种现象:2006年中兴公司32岁工程师程明过劳死;2006年华为员工胡新宇连续加班30多天后过劳死;2011年普华永道25岁女白领潘洁过劳死;2010年的富士康十几名员工因为过度劳累导致精神问题连续跳楼;清明节的时候,广东公安部发布信息,警察过劳死占据了很大的比例;报道中提到的东莞这位工程师姓刘,他仅仅在今年3月份加班就接近190个小时。而国家《劳动法》中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可怕的是,这种过劳死并没有引起多少部门的关注。而恰恰相反的是,我们还把这种过劳死事件当做了典型进行宣传。笔者翻阅了很多报道,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在追记性的先进人物的典型报道中,我们最常使用的一句话就是:“某某同志是一个忘记自己利益的人,他加班加点终于累倒在了自己热爱的岗位上”。看到这样的表述,我的心在滴血,我们为什么非要让一个如此热爱自己工作的人累死在自己热爱的岗位上呢?难道只有累死在自己热爱的岗位上,才算是爱岗敬业吗?遗憾的是,就是在中央文明委的“中国好人”爱岗敬业模范人物里,依然可以看到这样加班加点的典型。

  正是因为我们对爱岗敬业的导向出了错误,才发生了一起起过劳死悲剧。笔者是一名基层新闻媒体编辑,无论是在县报还是在县电视台做编辑、,都发现这样一个问题,记者采写的报道中,总是习惯性的用“他们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他们不分昼夜的工作”、“他即使是打着吊瓶也要工作”.......好像只有加班加点才是爱岗敬业,只有忘记自我才是光荣伟大,只有不计得失才是先进分子。其实,这种理解都是错误的。我们已经告别了那种“勒紧裤腰带偿还苏联债”的时代。在那个贫穷的时代里,我们是需要这样一批人,因为那时候太困难了,我们只能牺牲自己换取财富积累。而眼下是一个崭新的时代,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一个浅显的道理是,一切财富都是0,而健康才是1,只有健康了0才具有意义,没有了健康再多的0也只是一个0而已。对于人才的使用也是同样的道理,劳逸结合才是长远的。我们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我们对他们的使用就要多些爱惜和珍惜。我们更不能用错误的爱岗敬业的观念来误导公众。而看看我们的工作总结,看看我们的先进事迹,有多少文章里不是说某某带病工作,某某连续加班多少天,某某为了工作中午从不吃饭?这和基本的健康知识相违背。只有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鼓励大家用加班加点的形式去爱岗敬业,就如同鼓励大家透支未来是一样的道理。

  加班加点不能成为爱岗敬业的代名词。不信到词典里查查什么是爱岗敬业吧。我们这个时代真的不需要累死的英雄。我们需要提倡的是按时休息。

  作者:郭元鹏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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