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朴素认知,还是“人在做,天在看”的通俗说法,其实也都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不同语境下的同义替换。在社会制度本身没有定性或规范时,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观念更多地体现了良善人们的内心期望,体现了人们对公序良俗、对社会正义的殷殷期盼。
即便在今天,中国逐步走向法制社会,但坊间“小人得志”的事还是偶有发生,同样也还有一些善心人未能看到他们的好心得到好报,一些人甚至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表示怀疑。但从逻辑上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不能推导出“善没有恶报,恶没有善报”,反过来说,某些恶行未能被及时惩处,或者有些善心未能很快得到好报,也并不能推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基本陈述,因为我们看到更多的善心人因为积极行善而赢得社会肯定,也看到许许多多的恶人为他们的恶行付出代价。
新近发生的“浙江女子获赠百万支票”这个新闻,其实就清楚地说明,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的好心不但会赢得好报,有时甚至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巨大回报。依我看,这样的新闻在日常生活里其实并不鲜见,只是我们的新闻媒体对这种“善有善报”的发掘与弘扬,还做得不够到位罢了。
作者:汪忧草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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