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七岁女孩和她的父母点赞
一位晚辈乔迁新居,我去他家恭贺时,他七岁的女儿在橱房里忙,夫妻两人却坐在客厅里陪我和老伴说话。我提出疑问,他们说:“她非要干,也会干。让她干去呗!”
我更惊奇了,七岁的孩子,两个家长。都让我刮目相看——
七岁八岁万人嫌,七八岁的孩子正是爱作孽的时候,只能给大人添乱。能按大人的要求做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就算是听话的乖孩子了。这个孩子不仅不作孽,还主动做些大人才能干的活儿,确实难能可贵!
更值得肯定的是这对年轻父母,他们爱孩子,照顾孩子,决不娇惯孩子。只要发现孩子做得不对,当即严肃指出,不大骂,也不放任;孩子能做的事,绝不代庖,不溺爱!
纵观当今大多数家长,溺爱者多多。对孩子百依百顺,做了好事夸奖,做了错事,比如说,损坏东西,骂了人,也喜欢,溺爱迷住了双眼。可气,可怜,可悲,可叹!
我一向认为,对孩子是否溺爱,与家长的文化素质有关。素质高的家长也疼爱孩子,但决不溺爱。尊重孩子,决不放纵,知道哪些该支持,哪些该制止。
我这对年轻晚辈,一个教中学,一个教小学,都是公立教师。应该属于文化素质较高的一类。不溺爱孩子,可以理解。
也不能一概而论。我发现,有些农村人,没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不高,也不溺爱孩子;而有些文化层次较高,甚至为人师表,以培养孩子为天职的人,竟然也溺爱孩子。孩子能做愿做的事,也不让孩子做,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仿佛要有意把孩子培养成低能儿,培养成残品似的。他们不明白,自己是在害孩子。
他们有的也读过高中,但一定没学好《触龙说赵太后》那一课,不知道要让孩子做事,才是真正的爱孩子的道理,决心要学那位死了两千多年的老太太。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没当看到这种情况,我就想,肯定跟老师有关。记得孙女很小的时候,有一天,我用自行车驮着她,正在街上走,她忽然要下来。我问她怎么了?她往远处指了一下说:“我的同学。”怕同学看见丢面子,或者怕传到老师耳朵里,受批评。我就很赞赏她老师的做法。从小就培养她的自立能力,克服依赖情绪,对她的成长很有好处。上高一时,第一次在报上发表文章,领稿费。别人还以为是我,或者她爸爸辅导的结果。其实是她爸爸在去别的单位办事时,无意中在《聊城日报》上看到的。他还以为是重名,看了作者单位,才知道是自己的女儿。她没跟任何人说,小小孩子,就知道低调。这事让我一直很欣慰。
写到这里,我还是要回到文章的开头,郑重地为七岁女孩和她的父母点赞。
作者:李民增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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