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规定在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兼职不得超过1个;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10月31日《新京报》)
其实,在众多领导干部中不乏懂经济、懂管理的精英,他们熟悉市场的运作模式,让他们去管理一个企业,对促进地方经济很有益处。但是如果监督不到位,他们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干预市场公开竞争,对于行业中的其他企业来说,商业上的竞争很难真正实现公平。
一直以来,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现象热度不减,究其原因还是“利益驱动”在作祟,既享受职级待遇,还享受高薪,“脚踏两只船”,何乐而不为。真正在企业“兼职”、“任职”不拿薪酬、奖金,不分红利后,到底有几个愿意留下来?有几个会成为新时代的活雷锋。
中组部这次发文,明确官员兼职不拿薪,是又一次重拳出击,但效果如何,还得看官员退出企业的数量和官员进入企业的热度,这需要时间的考验。
作者:船头水手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相关新闻
我说两句
推广
热点排行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