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固定给一名副院长使用
2月14日,也就是网友发帖次日,渭南市中院发布情况说明,针对网帖反映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说明称,陕EA 009号警车系上级法院根据“最高法院2010年装备计划”于2011年11月配备给渭南市中院的,车辆型号的确为奥迪Q5,规定的主要用途为刑场指挥。该车配发后,渭南中院按要求用于刑场指挥外,相对固定给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使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该车辆严格管理,不再相对固定给个人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规定用于刑场指挥和节假日值班。
渭南市中院在说明中解释,因为法院公务车春节期间集中封存停放,春节后该车也未使用,连日雨雪天气造成车辆较脏,在被网友拍到这辆车上路行驶的2月13日,法院办公室安排对车辆进行清洗维护。当日约12时30分,该车驾驶员杨向林驾车前去清洗维护,13时30分左右停回机关,当天再未使用。
渭南中院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南都记者张书舟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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