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配豪车用于刑场指挥,理由荒唐
2月13日晚,有网友发帖举报陕西省渭南市中院有一辆奥迪Q 5警车,并称该车是法院领导用车,同时还公布了这辆车行驶的照片。该网友要求“查处这种顶风配备高级车辆的行为,严肃查处责任人”。
对此,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这辆车是刑场指挥车,曾由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使用,八项规定实施后只用于刑场指挥和节假日值班。被网友拍摄当日是驾驶员开去清洗,并未私用。(2月19日南方都市报)
法院配豪车,固定一副院长使用,当群众质疑其行为时,没想到作为执法部门的法院拿出的理由居然是法院配豪车用于刑场指挥和领导节假日值班。这样的理由也能成为法院配豪车的理由,难道不是荒唐可笑之至吗?
法院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注重自己的形象,更应该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做表率,面对党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更应该立刻行动起来,将超标车辆封存,变卖,真正体现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法纪的伟大形象来。可是没有想到陕西省渭南中院,面对单位配的豪车不但不按中央规定进行处理,当群众质疑其超标配车,公车私用时,却拿出上述荒诞的理由来回应,真是伤了执法部门的形象。
对于渭南中院的回应,我们群众要说的是,没有豪车不可以进行刑场指挥吗?用豪车进行刑场指挥,你们让群众看到了,会如何想呢?只能让群众感觉渭南中院是显摆。再者就是豪车副院长专用,明知道这车超标不符合中央精神,那节假日值班用这个就可以吗?况且渭南中院如此的解释,这样的说法能够站得住脚吗?
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一年多了,渭南中院还在工作中配豪车,面对自己存在的问题不整改,还说出一翻让我们群众难以至信的理由来,这是什么工作作风呢?看来在渭南中院这个单位,四风问题存在还是很严重的,这个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该好好“照照镜子,正正衣冠,洗洗澡了”,切不可再用什么理由将豪车配备到底了。
最后要说的是,渭南中院请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吧,将豪车立刻封存起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四风宣战,只有这样,群众才不会质疑你们的工作,也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树立执法者的高大形象。
作者:苗凤军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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