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配豪车刑场指挥是奢侈浪费
针对网友近日拍照发帖举报陕西省渭南市中院奥迪Q5警车为法院领导用车一事,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这辆车是刑场指挥车,曾由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使用,八项规定实施后只用于刑场指挥和节假日值班。被网友拍摄当日是驾驶员开去清洗,并未私用。(2月19日,中国网)
先不论渭南中院是否公车私用,但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奥迪让这个法院着实“火”了一把。不过也难怪网友这么八卦、社会舆论这么盯着渭南中院看,因为据一汽大众官网显示,奥迪Q52.0T排量的市场指导价格,从35.8万元到60.8万元不等。不管怎么说,拥有这辆车本身,就是一种奢侈浪费。若法院是企业还可以谅解,但是作为国家部门,所有的财务支出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得感谢网友的举报,不然,社会还不知道自己的钱是这么被“一掷千金”的。
再说渭南中院的回应。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论证法院的公车是私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针对豪车用于刑场指挥一事,笔者还有三问:一问刑场指挥车是干什么的,值得这么受到重视?二问刑场指挥车是否出入频繁,每天是否有那么多的犯人需要“刑场指挥”,为啥拍到豪车的次数那么多?三问要经过招标与审批的“豪车”经费从哪里来,审批是如何通过的?
在“八项规定”如此严厉的情况下,该法院的豪车还是出入这么频繁,我们得佩服一下当地的“大胆”。笔者意见,法院配豪车就是奢侈浪费,在挥霍纳税人的钱;而配豪车用于刑场指挥,更是小材大用。这其中,表面看是公车问题,实际上还是思想觉悟问题与审计监督问题。至于当地以后怎么办,我们还是翘首以盼吧。
作者:曾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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