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博导诱奸案 该讨回的都要还回来

2014-10-15 08:39:22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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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导诱奸案受害人及短信曝光:抱抱是疼疼你

  涉事教师

  今年7月10日,厦门大学学生青春大篷车发布微博,直指博导吴春明诱奸、性骚扰女学生。三个月过去,厦大未公布事件的调查进展。10月13日,当事女生将通过东方卫视首次接受采访。此外从未公开身份第三名受害者也将浮出水面,一系列重量级证据于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公开。

  厦门大学是中国的知名学府,在国人的眼里地位之高,从此次博导诱奸案的关注度上可见一斑。诱奸门如果是真的,作为主角,吴春明师德沦丧,让世人鄙视。但背后的权色交易,则不能不查;对于已经发生的关系的,背后的利益交换不能不处。质证别人道德沦丧,无法洗白自己的违法犯罪和证明自己道德高尚。

  既然是诱奸,如果成功,就是一种交易的成功。既然是诱奸,就要有诱饵;“钓鱼人”被捉,用公有资源做的诱饵,也应该讨回。博导吴春明应该严惩,对于其和其他人搞的交易,因此放过的博士生论文,乱发的文凭,成功通过“诱奸”被推荐的,以及与此有关的好处,都应该撤销。

  几个女生站出来指正吴春明教授,这里面有一个背反命题。如诱奸成功,女生就得到了好处,按正常套路是不会出来质证的;如诱奸成功,女生获得的利益就缺乏合法性,就必须依法追回。如诱奸不成功,充其量算性骚扰,诱奸门就不成立,吴春明教授诱奸就没有事实,或者说就是冤枉的。

  不管是真是假,利用肉体交换成绩,交换论文,交换学位,交换利益,都是非常可耻的。这给大学的学生,大学教育敲响了警钟。对于这些人,无论别人知道与否,都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女生拿出聊天记录,只能证明教授道德有瑕疵;新闻称办公室拿出避孕套,无法证明诱奸门,难道随身携带避孕套的人都有问题?就像强奸案一样,必须有类似嫌疑人精斑的物证或者强奸的录像、图片,才能证明强奸;仅人证,缺乏物证,在疑罪从无的司法语境下,是无法定性的。

  新闻只是一个新闻,只是一方的说辞,并没有吴春明的解释。如果博导诱奸门真存在,就不仅涉及道德,恐有违法律,应该有司法机关处理。至于处理吴春明,也不应该只因一个新闻、几个评论就做出的。如果没有铁的证据、证词,别说学者联署要求处理,即便是联合国要求,也没用。现在学者需要的是自律,而不是指责别人。

  作者:张洪泉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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