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秦明(化名)被抓时,他已经偷了100多件东西,大到笔记本电脑,小到一盒茶叶。此时,他不得不卸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光环,沦为一名铁窗内痛苦悔恨的阶下囚。今年9月19日,市一中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半。(10月15日《京华时报》)
一个家境贫寒的孩子,能读到北大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的位置,确实称得上凤毛麟角。然而因为盗窃,秦明沦为了阶下囚。北大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是如何毁灭的,法官在分析原因时指出,畸形物欲毁了法学高材生。法官分析得很对,但是,除了畸形物欲就没有其他原因了吗?这难道仅仅是秦明个人的悲剧?不是笔者要为秦明喊冤,秦明的行为确实为人不齿,但转念一想,假如秦明在危难时刻有人帮他一把,秦明的下场或许不会今天这般凄凄惨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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