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红网高校论坛和中南大学官方微博曝光了一组寝室公约创意照,如“深夜接电话需给舍友充10元话费”、“男人如衣服,姐妹同手足,禁止因恋爱疏远室友”、“违反公约任一条,请全体室友吃麻辣香锅”。这组照片所涉及的“青春契约”评比活动是由中南大学校团委指导、校学生会举办,9月底活动面向全校新生征集,期间,共收到寝室公约430份,最后从征集寝室中评选出了50间青春契约示范寝室。(11月1日红网)
“各具特色的寝室公约让网友点赞”?且慢点赞。
“青春契约”违反民法。“深夜接电话需给舍友充10元话费”、“违反公约任一条,请全体室友吃麻辣香锅”,这些条款违反民法的守法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原则。“青春契约”不想让人深夜接电话,谁愿意半夜三更无事打电话?如果违约一次就各充10元话费,1个寝室8人或10人,就得70元或90元,就算最少4人,也得30元,真的当天上有钱掉?学生真的心甘情愿了吗?问过学生父母了吗?人家的权利呢,凭啥人家给你这个严重不对等的特权?
“青春契约”违反宪法。“男人如衣服,姐妹同手足,禁止因恋爱疏远室友”,这就是《三国演义》中刘备“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现代翻版。“青春契约”严重违反男女平等原则,都什么时代了,代表先进文明和追求先进文明的高校学子还如此封建落后?“禁止因恋爱疏远室友”,恋爱的私事他人也能干涉,也管得着?难不成每次约会还要拖上几个电灯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不是赤裸裸干涉他人恋爱自由吗?
“青春契约”内容,多处违反法律,多处不合道德,埋下诸多隐患,是可忍孰不可忍?“青春契约”评比,导向岂能违法?比如反映楼顶种菜的某摄影作品获得某摄影比赛一等奖,让世人大跌眼镜,因为我处理过一个楼顶种菜摔死的事件,同时,政府部门有明文规定,楼顶不得种菜,如此评比导向,岂不让世人大吃一惊?同理,“青春契约”评比,内容严重违法,也能获得好评,岂不让世人目瞪口呆:难道高校想鼓励学生违法吗?
最近一段时间来,各种“乡规民约”闪亮登场,让人应接不暇。问题是“民约”违法的不少,如某地村规规定村民宴席只能上什么烟酒之类,违者重罚,都是假借“民约”之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果说农村文化素质低,尚可以理解,作为追求先进文化的重要代表——高校“民约”岂能捧违约的臭脚?
高校“民约”违反法律,谈何契约精神?要想“培养具有契约精神的文明大学生”,岂非纸上谈兵?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学习宪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条款,只有好好学习法律,我们才能懂得:高校“民约”可提倡,导向不能违“国法”。
作者:李云勇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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