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轻:“宝马男”应该承担1000元“委屈奖”。可以表扬环卫工,但纳税人没有过错,凭啥纳税人承担“委屈奖”,这不符合过错责任等法治原理,这笔钱应该“宝马男”承担。
六轻:“宝马男”到底是谁?“宝马男”什么来头,连个姓都没有,难道他爸“你懂的”,不可说,不能说?这能教训他?这能教育广大老百姓?谁信呢?
被拘10天,或许强势的“宝马男”还可以借机“带薪休假”呢。依据法律,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由自己负担。被拘10天,我真的看不到“宝马男”有多少损失,这样严重畸轻的处罚何以服众?这难道不是鼓励更多的“宝马男”之类人士继续嚣张跋扈,危害社会吗?
作者:李云勇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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