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洪泉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四川泸州古蔺县一男子嫖娼后拒付嫖资,发生纠纷后,“小姐”张某竟打110报警,称其手机被窃,请警察来评评理。结果可想而知,两人双双被警方处罚了。(北京晨报网2月24日)
利用网络平台正常交往,交友聊天,或许对生活对工作有所帮助,利人利己利国。但是通过网络卖淫,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找小姐再拒绝按约定支付嫖资,直接上映一幕“无耻女遇到荒唐郎”。
中国互联网二十多年,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的同时,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解放,或者说开放程度加快。尤其是智能手机的普及,社交软件的推广,以前的“千里有缘一线牵”变成了现在的无线交流,再加上现代化的交通,让大江南北的男女瞬间就可以见面。应该说,是现代化的通讯、交通、住宿,给随意媾和提供了一个条件。
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现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和配偶以外的男女发生性关系,尽管不是违法犯罪行为,但直接就是不道德的。法律有规定,如果是以获取金钱为目的,发生的性关系就是卖淫嫖娼;被抓获后,依法一般都是除以罚款,或者拘留。对于这些,只要上过学的,基本都清楚。
20岁的张某为了800元就和别人发生关系,让人感觉到了现在一些孩子的随意。尽管说穷养儿子富养女,但都20岁了,总不能再靠父母来养活,稍微参加点劳动,吃喝都不会是问题。卖淫还报案,不仅不懂法,更是轻看了警察叔叔了。被抓被罚,都不冤枉,更重要的是一个20岁的姑娘,以后如何见人呢?
找小姐拒付嫖资这个案子,看起来是个笑话,但却告诉人们,对于孩子的教育,不能仅仅局限于书本知识,还要从道德、从法律等多个方面,进行宣导、示范,让孩子不仅懂知识,还要有道德,守法,做一个适应社会,善于用道德和法律来规范、保护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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