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母遭遗弃 天理难容

2014-11-04 09:52:5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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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踪10多年后,68岁的李秀英(化名)被救助站送回营山老家。但令人心酸的是,3个子女陆续从外地赶回老家看望母亲,但几天后又将母亲遗弃在镇政府一楼过道不辞而别。目前,李秀英的儿子张伟(化名)已被警方抓获并以涉嫌遗弃罪被刑事拘留,两个女儿也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11月03日《成都商报》)

  赡养老人,既是做儿女的天经地义的义务,更是儿女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这位68岁且患有精神疾病的叫李秀英(化名)的母亲却被儿女们遗弃在镇政府。近年来媒体报道子女不承担对父母长辈的赡养,遗弃不管甚至虐待父母长辈的事件时有发生。

  他们和李秀英(化名)的几个儿女一样,都可以找到各种借口,要么是经济状况不好,要么是几个儿女相互推诿,要么......但是,不管多么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能成为不赡养老人,遗弃、虐待老人的理由。你们能够让自己良心安宁吗?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不仅是人生来就具有的天性,更是依据法、理、情都不能推卸的责任。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的民族,孝敬老人,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自古以来就备受推崇。从法律的角度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直在大力提倡继承和发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管党治党》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大力倡导“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当今我们的社会经济是发展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可许多人的精神颓废了,思想道德滑坡了。因此,在当前搞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一项非常重要而急迫的任务。

  作者:贝加耳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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