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个人相对偏向于传说中的广电总局已通知各大卫视,“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有了这个指导思想,就可以把劣迹艺人交给市场。而封杀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只是一个补充性质的惩戒。最有能力封杀艺人的是观众,他们的拒绝,要比主管部门的命令来得更长久。因为,无论广电总局还是观众,既不是他们的粉丝,也不会把他们当做主旋律的化身。一个演员的堕落,无损于影视剧所表达的正能量,即使不去封杀他们,只要有脸出来,只要观众还能接受,仍不过是一个演戏的角色罢了。
作者:知风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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