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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个月一些艺人相继因吸毒、嫖娼纷纷涉案之后,演艺圈盛传广电总局已通知各大卫视,“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8日记者获悉,广电总局9月29日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10月9日《京华时报》)
在这个新闻由头中,明显流露出相关媒体对广电总局“封杀劣迹艺人”的解读。其中包含三层意思:对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已有传言;这个“传说”于9月29日被证实;“吸毒嫖娼”中招“出轨”逃过一劫。这就把这些所谓“劣迹艺人”的命运,除了相关法律法规以的处罚,以及受到社会公序良俗的谴责外,还有一项类对其职业的制裁。而从“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的说法中,制裁的尺度也是凭广电总局的一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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