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机关拟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三种情况可取其他姓,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10月27日 中新网)
对于孩子到底应该跟谁姓,这本不该是一个问题。按照民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孩子可以跟父亲姓,也可以跟母亲姓。其中的决定权交给了父母双方,新的司法解释再次出现例外情况。孩子可以有其他姓,不跟父亲也不跟母亲。这样的司法解释给了孩子更多的选择权,却将“定姓”问题进一步拿出来,隐藏在“定姓”背后的其实是传统观念的逻辑,尤其是传宗接代思维的延续。尤其是随着80后和90后一代独生子女增多,结婚生子之后到底“跟谁姓”就开始纠结不清。
其实,孩子“定姓”延续着的都是父母的血脉,而传宗接代思想也早已陈旧。关键的是孩子是否健康,能否成才。这就好比孩子尚未出生,父母就开始盘算是男是女的问题,出生之后又开始盘算“跟谁姓”的问题。如果在这样的无关紧要的问题上纠缠,而将孩子的培养忽视的话,这显然是舍本逐末的。无论是跟父亲姓,还是跟母亲姓,或者是有其他情况,跟另外的人姓,这也只是一个符号而已。符号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符号背后的人的培养过程,是否能够让其健康成人。所以,对于父母来说,与其纠缠与“跟谁姓”,不妨聚焦于孩子的培养,协商本身也是婚姻的润滑剂。
司法解释对孩子“定姓”进行具体指导,这样的指导来得很及时,但指导归指导,只是给父母指明了一个方向而已。对于孩子“定姓”的决定权还是需要父母做出,即面对新的司法解释,孩子的“定姓”只是有了法律依据,而父母是否能够认清大局,抛开陈旧的传宗接代观念,专心于自己孩子的培养,这才是关键。如果陈旧的观念不根除,再多的司法解释也无济于事,而在争吵之中损失的往往是婚姻的基石,连同孩子的未来。
作者:王传言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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