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随着石林县法院庭审的展开,这两夫妻狠心卖亲生闺女的前因后果都呈现在众人面前。法庭经过审理后,当庭判处陈某某和郑某某二人犯拐卖儿童罪。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因分赃不均 赌气报警被抓
丢掉“包袱”后,陈某某夫妇感觉异常轻松,分赃后,他们一起回到云南,拿着钱到大商场购物后分道扬镳。
2014年1月7日,陈某某骑着新买的一辆摩托从丘北来到石林。当晚,夫妻因分赃不均,争执了起来。
次日上午,心怀怨气的陈某某来到石林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报案声称和妻子一起联手将女儿卖到河南。
“起初一涉及案情,郑某某就很抗拒,故意回避一些问题。”办案民警廖警官介绍,经过做大量思想工作,郑某某才讲出把女儿卖到河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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