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名城管队员的开房记录,居然出现在网上,并将这些记录与他的执法行为相联系。为此,当事人昨天做出正面回应称,自己是怕酒驾才开房,而且花的都是自己的钱。据悉,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事件真相仍有待调查。(楚天都市报9月19日)
俗语说得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喝酒、唱歌、开房分属个人喜好,只要在不违法乱纪、有悖伦理道德的情况下本就无可厚非。但如果像报道中这样,换一种语境,把它和我们国家干部、公职人员连在一起时,势必将放大民众的眼球、挑逗民众的神经、撩拨民众的话语权,将私德、公德、官德等劈头盖脸、统统到来,质疑、猜忌、谩骂不绝于耳。笔者以为对“31个月开房150次”的城管无需过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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