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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3 21:17:2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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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就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今年9月30日刚刚征求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第四十条也有具体规定: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严肃处罚。然而充满浓浓“广告位”的教材,却能畅通无阻地发到学生手中?明里暗里的课本广告,究竟是在为谁“售后服务”?这样充满广告味的教材打了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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