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是否履职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得力,今后都将成为专门的约谈内容。近日,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和《中共成都市纪委约谈市纪委委员、区(市)县纪委书记、市级部门(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将重点针对成都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及纪检系统内的纪检干部等启动约谈制度。通过了解沟通、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纪检机关的自身建设和群众满意度。(9月1日《四川日报》)
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进入第二环节,成都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敢于出真招,频出实招,开展了系列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成都实践。出台《关于治理“文山会海”问题的规定》。实施党员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窗口的“五进”活动。落实了视群众为亲人,问需于民;视群众为老师,问计于民;视群众为裁判,问效于民的“三视三问”工作法。此次,再开党风廉政建设先河,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规定和暂行办法,表明了成都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敢动真格、敢见真章。
工作约谈是在警示约谈和诫勉约谈的基础上启动的一项新的约谈制度。大家或许知道,警示约谈主要针对约谈对象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约谈人需作出说明并提出防范举措。诫勉约谈是针对约谈对象自身存在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开展,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整改。而这种新的约谈制度“工作约谈”则是为了解约谈对象思想学习、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听取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讲,就是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履职尽责状态,廉洁从政情况等,笔者认为,这也是制度笼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或可有效克服“牛栏关不住猫”的现象。
工作约谈不是泛泛而谈,也不是为了走过场走形式而谈。工作约谈对其约谈对象、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等都有明确的界限规定。首先在约谈对象上主要针对的是成都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等。其次在约谈事项上主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窝案、串案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党风政风暨软环境满意度测评排名靠后、结果明显偏低等七项内容。然后在约谈时间上采取不定期组织,因事而谈,并非为了“谈”而“谈”。
工作约谈从其对象、事项和时间来看,均体现了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将群众的利益摆在了最高的位置。同时也体现了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仅能减少党政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也能提升干部队伍特别是纪检机关的自身建设,还能有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作者:邓尤福
稿源:齐网
编辑:时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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