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3日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加上中央纪委昨天下发的通知,这已是中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第三次发布中秋国庆不得公款请客送礼的禁令。(9月4日《京华时报》)
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中央两周三发“节日禁令”深意何在?依笔者看来,主要包括三层意思:
第一,“节日腐败”盛行。中国是文化大国,讲究礼尚往来,逢年过节送些礼物,是文明礼仪的基本组成部分,无可厚非。但是,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节日腐败中的行贿者,有的用“感情”投资淡化“办事”目的,有的以节日“小意思”而图日后“钓大鱼”,有的甚至走“迂回”路线,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打开缺口。“节日腐败”早已成为官场潜规则,节日尤其是重大节日早已成为腐败的多发期,近日宣判的中储粮一分公司受贿案中,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的受贿行为,很多就是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前。
第二,“节日腐败”必须遏制。每年元旦、春节两个“大节”期间,往往都是腐败的高发期,领导干部门前送礼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动用公车探亲访友的现象司空见惯,动用公款大摆筵席、大吃大喝更是让人不以为然。对于端午、中秋这样的“小节”却往往被人忽略,殊不知,有的人正是抓住这一良机,送出“天价粽子”、“天价月饼”之类的东西,大行“节日腐败”,搞乱社会风气。中央两周三发“节日禁令”,是向社会传递一个强烈信号:遏制“节日腐败”,不分节日不小,那些擅长钻营和寻找机会的人应该收手了;如果一条道路走到黑,久走黑路必定遇到“鬼”。
第三,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中央两周三发“节日禁令”,就是要让廉政的警钟长鸣在每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耳边。反腐倡廉不仅要在节日期间,更要做到随时随地。只有让行贿者不敢行、对行贿心有戚戚焉,让受贿者不敢受、对受贿心存畏惧感,反腐倡廉才能取得真正实效,才能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
作者:毛开云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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