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兴平市赵村镇址坊头村的6岁女童果果,被同村的一条恶狗咬断了动脉,血流不止,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而她的外婆受不了打击,因此去世。(9月10日南海网)
近年来,因疏于管理,动物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对不少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痛。反思因恶犬给民众造成的伤害,出事后没有依据处理,急需立法部门出台相关法律。
狗是人类的朋友,在很多时候,狗和人的关系无比亲密,有的狗对人的忠诚往往比人与人的关系还要好。前天就有一个新闻报道,一条小狗和主人走失了,天天到火车站等主人,还到火车门前嗅主人的气味,让人感动。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狗都是人类的朋友。近年来,全国发生过多起恶狗伤人事件,涉及犬类为各种大型犬,即便不把人咬死,也会把人咬伤。随着恶狗咬死人事件的蔓延,对于养狗一方的惩处,除了一些经济赔偿外,没有任何法律制裁,放任了狗主,因此造成了恶狗咬死人事件的频发。
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养狗,作为狗的主人必须有担当的决心和准备。而法律上的空白,不会让恶狗的主人自觉去抵偿赔命,以为赔点钱就算了,最终会鼓励更多的人去养大型犬。所以说,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狗主人的权力和义务规定下来;只要狗出现伤人的情况,视为主人的行为。
之所以提出狗主人和狗连坐,主要是增加狗主人的责任心。在有钱能解决问题不算事的情况下,狗的主人是不会太当事的;而一旦入刑,势必会让狗的主人减少大型犬的喂养,从而减少恶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作者:雪黛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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