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曝光云南泸西森林公安局局长公车私用,当地警方回复称“为了工作需要”,被网友奉为“神回复”。昨日,当地宣传部称涉事局长已被免职。(9月19日 南方都市报)
公车私用,堪称“车轮上的腐败”,其浪费腐败一点也不亚于“舌尖上的浪费”,着实让人为之触目惊心。对此,各级政府机关也是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公车私用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频频见诸报道。什么“为了领导安全着想”、“提高办事效率”、“为了工作需要”等等,部分单位被曝公车私用之后的推诿理由和借口可谓是五花八门,令人瞠目结舌,然而谎言始终取代不了真相,“神回复”也难掩王路生局长警车私用的本质。
其实,公车私用现象就是整个公车管理乱象的一个缩影,公车私用的症结终究在“使用”上,车子不会自己跑,使用的不当还是人所为。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还根深蒂固,将公车私用视为了一种“特权”、一种身份的象征,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再加上违规以后的惩处往往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最终导致了“公车私用”现象的愈演愈烈。因此,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这一不良“顽疾”的滋生和蔓延,还需抓住病根,“对症下药”。
首先,要加强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建设,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构筑廉洁自律的心理防线。而各级党政机关的“一把手”更是要带头抓好落实,要坚持以身作侧,不断提升自律意识和反对铺张浪费的自我约束能力,把“严禁公车私用”放在心头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行为标尺。
其次,要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外部监督作用,把各机关的公务用车的车牌号通过网络媒体、电视等形式公布于众,让民众充当监督员,使每一辆公车始终处于民众的监督之下,达到发现一辆,就曝光一辆,使得公车私用无处遁形,逐步构建起公车使用的长效监督机制。
其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对敢于公车私用者,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高悬的大棒举得再高,若打下来轻飘飘,谁都会把其当成一根胡萝卜。只有敢于无视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影响,真正将公车消费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更多手握公权、接近公车的人,时时掂量自己头上的“乌纱帽”,才能避免权力变成“脱缰野马”,使其痛改公车“不用白不用”的坏毛病。
作者:陈文建
稿源:时评界
编辑:齐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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