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丁书苗在侦查阶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的“慈善”的真实目的。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丁书苗在2009年发现自己被调查后的捐款达3亿多元,是她所有慈善捐款的大部分。(9月25日北京晨报)
慈善是人类最美好的事业,因为通过扶贫济困更能体现人间的温暖,但前提是这份真诚要来得干干净净,如果捐款来得龌龊,或者掺杂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这样的捐款不要也罢。否则既是对慈善事业的亵渎,也可能成为某些人逃避法律制裁的救命“稻草”。
丁书苗作为奸商,满脑子都是投机发财的梦想,心中既无佛念更无善心,恨不得挖空铁路建设的全产资金,让其行善,无异于与虎谋皮。其拿出3亿多元进行捐款,行为既十分乖张,也令人诧异。事实证明,背后果然是另有所图。
因为怕事情败露,其行善更多是为了消灾,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如此举动。其真实目的是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国家领导人,以逃避法律惩罚。
鳄鱼不会流下同情的眼泪,丁书苗同样如此,其行善无非是为了掩饰自己犯罪的本质。所以,司法部门不能被贪官和不法商人的假慈善遮望眼,在对其量刑时法外开恩,果真如此,正入彀中矣!丁书苗们准会没事偷着乐。
从此可以看出,贪官和不法商人的慈善是其精心设置的一出骗局。对此,司法机关要心明眼亮,不能被其蒙蔽,在对其量刑时该出手时就出手,别让假慈善成为其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作者:郭双年
稿源:时评界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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