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职能部门不能给了好处乱办事

2013-10-14 08:02:2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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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媒体报道的河北省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刁难办证群众问题,武邑县纪委、监察局已经对涉事民警和主管领导分别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另据报道,江苏省丰县工商局因为刁难群众办证,目前也有10余名责任人被处分,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办证人当面道歉。(10月13日新华网)

  可以看出,武邑、丰县相关部门针对媒体披露出的刁难群众的问题,迅速行动,果断采取措施,严肃处理涉事人员,不护短,不诿过,给了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值得肯定。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诸如武邑县、丰县相关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行为并非是绝无仅有,也不是这两个县独有的现象。在其他一些地方,群众办事难,相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是未被媒体报道,尚不为人知。

  正因为诸如此类的现象并不鲜见,对待这类事件,上级部门不能仅仅停留在就事论事上,满足于事后处理。试想,象发生在武邑县和丰县刁难群众的问题,倘若《焦点访谈》未做报道,又将会是什么情形?那些仍在发生的刁难群众行为 ,还有多少不为人知,且无人问津呢?毕竟,全国只有一个央视,《焦点访谈》每天也只有一档节目,即使天天报道,恐怕也包揽不过来。

  再说,这样的官僚作风如同痼癖毛病一样,非一朝一夕所形成。长期以来,由于一些行政机构职责不清、责权不明,冗员过多,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致使一些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漂浮,办事效率低下,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甚至于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因此,要根治此类现象,不能头痛医痛,脚痛医脚,仅仅止于问责了事。而是要通过查处相关人员,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而加强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建立起长效机制,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各级政府部门要立足于勤政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同时,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处罚力度,让那些刁难群众的人员望而却步,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和勤务员。应该说,这既是爱护干部的需要,也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之所在。

 

  作者:王传合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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