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结婚后,竟与小姨勾搭上了,随后他离婚后与小姨结婚。有了比较后,他竟然产生了“家主婆还是旧的好”的想法,并到法院要求离婚。面对丈夫的这个要求,何花自然是万万不能答应,当年她为了这个男人,背叛了所有的家人,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姐姐则认为“是时候把属于自己的夺回来了”。于是,两姐妹来到法院上演一场“夺夫大战”。日前,这起曲折离奇的离婚案件正在园区法院的审理之中。(东方网 11月9日)
妹妹先是横刀夺爱,最后还与姐姐到法院上演“夺夫大战。妹妹认为,当年她为了这个男人,背叛了所有的家人,付出了太多太多,自然是万万不能答应。而姐姐认为,“是时候把属于自己的夺回来了。”这样的“夺夫大战”,让人瞠目结舌。按理说,妹妹与丈夫离婚,只是他们之间的事。姐姐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到法院与妹妹上演一场“夺夫大战”。如果姐姐真的在法院与妹妹上演一场“夺夫大战”,那么这个法院就好像有点葫芦僧判葫芦案,让人啼笑皆非!法院公堂之上,为何容许这两姐妹来到法院上演一场“夺夫大战”?无非是想验证这个名存实亡的丈夫与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即妹妹本人之间的感情破裂,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余地,更好地宣告妹妹与丈夫离婚。我们先不管谁胜谁负,无论结果如何,最受伤害的还是这家人。
从整个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来说,完全是这个龌龊男人造的孽。他先与小姨勾搭在一起,然后义无反顾地离婚,最后与之结婚。起初,姐姐坚决不同意离婚,最终还是没能挽回丈夫的心,只能同意离婚。怪就怪,当时姐姐粗心大意同意离婚,没有充分调查清楚第三者是谁,丈夫为何要和自己离婚。更为要命的是,在这个前夫还没有与妹妹正式解除法律婚姻关系的时候,作为不是当事人的姐姐就迫不及待地与妹妹到法院上演一场“夺夫大战”。可以说,姐妹“夺夫大战”这样的蠢事公开干下去,结果对谁都没有好处,毕竟,从大处讲,都是一家人,一个巴掌心的人,还有什么话不能讲,不能说呢?何必要上法院来了结这个龌龊男人造的孽!“该死的”是这个男人,而不是血溶于水的亲姐妹。假如没有这个龌龊男人,何来这样无聊的官司?怎么会造成亲情反目成仇,利用法律这个“公器”打击对方、惩罚对方呢?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发生这出闹剧,是这个善于勾搭的男人一手导演的,起因是他有“家主婆还是旧的好”的想法。这里丑话说在前面。不要法院判了之后,他有生出“家主婆还是新的好”。这不是忙得法院团团转。要知道,法院不是专门为他家开的!要在古代,对于这案子,猛张飞来审判,肯定是先打这个男人三十大板再说,再来审,再来问,再来判。可以说,没有道德,就会乱了法律,如果不对这个男人做出相应处罚,就会带出坏样,将来不可收拾,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像这样的案子,一定要从严处置。首先,作为过错方的妹妹及其丈夫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对受害方姐姐给予一定赔偿。其次,妹妹及其丈夫犯有或者涉嫌重婚罪,这一点事实清楚,法院应予严惩。姐姐去国外进修一年,妹妹与其丈夫公开混在一起,如胶似漆,竟然公然合谋达到结婚这个目的。这不是重婚又是什么。这不是事实婚姻是什么。这对勾搭在一起的夫妻胆大妄为践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如果法院既往不究,公开判决同意妹妹与其丈夫离婚,那不是让这个善于勾搭的男人正中下怀,不亦乐乎。据报道,此案还在法院的进一步审理之中。结果如何,人们拭目以待。
这个案的看点有很多,不管结果怎样,都让人感叹!
作为男人来讲,要有一个男人的样子,对一个家庭要负全责,对社会也要认真;不要勾勾搭搭,不要龌龌龊龊,不要翻来覆去,不要反反复复不可救药;也不要到处只想占别人便宜、捞好处、风流倜谠逍遥快活,而不顾他人死活,不顾他人心里感受;更不要无法无天,不顾道德与法律尊严,为所欲为,挖空心思钻法律空子,利用法律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为女人,应该懂得洁身自爱,温柔贤惠;不应该横刀夺爱,任性到底,不知好歹,不知恬耻,自以为是,自私自利,自我膨胀,为了一己私利,公然闹上法院,公然挑战法律与社会公德的底线。
俗话说得好,欲海难填,回头是岸。这个现代版醒世恒言故事告诫人们,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知道那些事情不能做、不能犯、不能碰。看看这些短命的婚姻,就应该知道现实社会有多少劳燕分飞,有多少家庭被这些勾勾搭搭的男女搞得支离破碎,有的甚至搞得家破人亡。不管有用没用,在这里还是奉劝这对姐妹几句,无论法院判决结果如何,都不要相互指责,瞎折腾,再纠缠不清,亵渎美好的婚姻与真挚的爱情,赶快改正错误,回头是岸吧!
作者:毛承之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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