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近些年各地公车改革进行的摸索和试点,不乏“阳奉阴违”“扭曲变味”的反面典型:例如,一些地方曾经把公车改革弄成赤裸裸的“分钱”,区委书记、区长每年“车补”居然高达七、八万元。(新华网2013-12-8)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等方面作出规范。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卖公车领车补”,开的私车,但是所有费用都是公家在支出,“有时候比用公车还浪费,却能轻易地逃避监督”。在叶青看来,现在有些政府部门在经历了所谓“车改”后,原本配公车的人不但继续坐着车,每个月还能额外领到一笔车补。这样的行为与贪污无异,应该依法查处。变质的车补脱离了补偿性,变成了收益性,变成了集体分肥,这实在是荒唐之极。今天,一些官员的观念亟需转变,不要以为有公车坐是天经地义,十几分钟的路程也要坐车。相比之下,不少公司职员整天要到处谈业务,没专车跟着,也没出什么安全事故。人家都能做到,我们的官员为什么做不到?同样吃财政饭的广大教师群体,上下班不论远近,风里来雨里去,冒严寒顶酷暑,任劳任怨,他们能做到,我们的官员为什么做不到?
部分公车特权思想作祟带头违反交通法规,存在超速、乱闯乱行乱停放、逃避收费等现象,其次还大量存在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公油私加、修理回扣等现象,群众对此深恶痛疾。也还有少数机关干部存在有事无车不出门、以车代步,有时要等有车辆保障时才下基层指导工作的现象。车改则有利于促进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要杜绝将车改成为增加福利的“变味车改”,不能将车改变为官员的饕餮盛宴,不但不能节支,反而引起公愤。车改补贴款要合理划定不同级别和岗位的标准,专款专用,一律打入公务卡内,节约归己,超额不补。
加强对保留的公车建立完善严密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制定公车识别标志和油耗标准,公开举报电话,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组成车改办,由车改办具体负责“车改”实施及公车用车情况调查,对车改后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子的进行严肃处理。
公车改革是政府转变“官”念、廉洁从政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荡涤陈规陋习的一记重拳,虽非壮士断腕,但也可圈可点。如能实施,不仅利国利民,且能凸显政改新风,上下齐心,官民和谐,必将博得满堂喝彩,上达天听幸蒙垂注树为典型亦未可知。实行公车改革是好事,但要防止在执行中的“扭曲变味”。
作者:曹阳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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