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日前正在上海拍戏的汤唯遭遇电话诈骗,损失21万元,随后此消息得到上海警方证实,称在1月11日16时许接到汤唯电话报案。(1月13日 新华网)
凭心而论,在当今骗子层出不穷、防骗高度依赖“智商”的语境下,堂堂明星竟被一个电话骗走了钱财,多少是一件尴尬甚至“丢脸”的事。以前不少有头有脸的人尤其是官员被骗了巨款,不吭一声者大有人在,就是出于多种顾忌。从这个角度上说,汤唯的报案,至少其勇可嘉,其心可鉴。无论此案能否告破,对于提醒人们防骗,都是一则很好的“公益广告”。
汤唯虽未透露诈骗情节,但大抵脱不了“一诈二吓三蒙”的圈套:一“诈”,就是以“公检法”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无中生有进行欺骗敲诈;二“吓”,就是恐吓其可能卷入一起跨国洗钱案什么的或亲属遭遇车祸;三“蒙”,就是用所谓“安全账户”作掩饰,让其将钱存入对方账户里,说查清后会返还。类似的骗术,本人及家人、亲朋好友也遭遇过,套路大同小异。
诈骗毕竟是一种面对所有人的概率事件,尤其是诈骗的远程、非接触性的特点,也让案件的发生更普遍,侦破更困难,总有些人可能因个体原因成为受害者。此时,该如何防范诈骗案件的发生?显然,随着诈骗手段与科技的“联姻”,靠公众个人的努力已无法对付骗子的“创造力”。人们只能寄希望于相关部门出重拳,不再缩身于背后喊“小心”。其实公众面临诈骗,它们本就有责任和义务首当其冲挡在前面。
那么人们的隐私权是否得到了足够保护?很多诈骗之所以能忽悠人,很重要的一点是诈骗者掌握了诈骗对象的个人信息,一旦他们说得煞有其事,人们必然会惊慌,因为他们觉得个人信息不可能被别人知道。虽然,隐私是一种权利早成为共识,但现实生活中保护得显然不够。这应该是防范诈骗的一个起点——保护隐私信息,防止它们成为诈骗中的筹码。
进而言之,部门公信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常会出现这样的尴尬,虽然银行察觉了反常,并作出提醒和预警,甚至警方也出动,苦口婆心地劝说,但当事人依然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其原因与诈骗者的恐吓有关,也与部门的公信力有关。当骗子的谎言更有市场时,人们之间的信任,以及部门间的公信力,无疑存在裂缝。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冻结外地银行账户须由两名民警持法律文书和工作证前往开户行办理。这种蜗牛式的冻结速度根本无法应对骗子的提款神速。在电信诈骗愈演愈烈的当下,是否也应与时俱进,对此进行修改呢?眼睁睁看着无数公民面临诈骗陷阱,法律的利剑却闲在一边,既鲜见对诈骗未遂者动手,又无亡羊补牢之急迫,只一个劲地喊“当心”,这是不是太麻木了呢?因此,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充分履责,积极行动,给予群众充分的保护,构筑起全社会性的防范网络,让骗子无隙可钻。
作者:王子铭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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