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青海省西宁市一交警以“买烟送领导办事”的名义,私下收取司机400元钱。(1月20日 新华网)
对于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钱财一事,官方给出的解释是,该民警为支队协警,目前已被辞退。又是协警?是巧合还是人为,笔者不能妄下定论,只是觉得此事件暴露出行业“潜规则”可不仅仅是用“协警”二字就能够解决的,作为执法部门是否应该好好反思下这些“潜规则”带来的恶劣影响呢?
相信大家一定还记得这些雷同的新闻,在青岛胶州的一次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中,有位执法局的副局长冒着“生命危险”提前给网吧老板通风报信。在四川成都一位市民参与非法营运,被站前运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挡获,就在他为2万元罚款焦急不已时,一位执法人员竟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提示他“可以去找点关系”。通过中间人交了3500元“打点费”后,他的罚款果然从2万元减少到1万元。这些表面看来毫不相关但本质却如出一辙的事件,再一次赤裸裸地折射出了执法行业的“潜规则”。
执法行业“潜规则”现象之所以频发,是因为当中的利益链条牵涉太广,这种隐形存在并心照不宣地被认同的分赃方式,且以损人利己为目的游戏规则,其受益者是极力推行和默许它的极少数人,而受害者则是无辜被卷入此种游戏规则中还不知情的弱者,这种肮脏的地下交易,不但严重损害社会公正,而且也将使参与者素质日益下滑,特别作为有权利部门的执法者,倘若也游走于“潜规则”的灰色地带,带来的负面效应可想而知。
行业“潜规则”不仅仅是涉及交通执法,还涉及与老百姓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食品安全、医药卫生等多个领域。所以,笔者认为要想真正的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涉事部门首先应正视自己行业内的错误,不要动辄就拿“协警”、“临时工”作为挡箭牌,因为一切功夫只为保住“面子”的话,迟早就会彻底丢掉“里子”。其次,要彻底消除“潜规则”也不是简单地吹吹风、打打雷就罢,也不是简单将当事人调离、免职就罢,最关键的是要坚持打破其中不正当的利益链,坚决打击“蛇鼠一窝”的现象,不能让居心叵测的人挤占公共资源,更不能让“老虎”和“苍蝇”将国家资源和集体财产当成牟利工具。最后,相关部门和大众应该积极联动起来,形成一道坚固、敏锐的监督防线,才能彻底清除沉溺于“潜规则”的愚昧之人。
作者:雨默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相关新闻
我说两句
推广
热点排行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