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半放学孩子没人接”这一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1月20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今年春季新学期开学,本市中小学校可以在下午3点半至5点间,向学生提供体育、艺术、科普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所有活动经费由政府买单。(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由于按照素质教育的规定,各个学校都减少了学生的在校时间。这就出现了一个小问题,家长的下班时间和孩子的放学时间无法融合对接,孩子放学早了,接孩子不方便了,孩子没人看了。在这种情况之下,北京市让各个学校开设“课外班”的做法无疑是以人为本的。但是,虽然孩子家长是不需要交费的,政府却支付了费用,这样的所谓免费,实际上也就是没免费。这实在是拿老张的皮锤捣老张的眼窝。
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一个事实。我们减少学生在校时间是为了什么?答案肯定是减少孩子的负担,适应素质教育的需求。这样看来减少孩子的在校时间是正确的。而现实的问题是,减少了孩子的在校时间,又给家长带来了烦恼,因为要上班,在下午的3点半接孩子成了个大问题。于是,北京市为了照顾没有时间的家长,延长了孩子的在校时间,但又不愿意增加孩子的学习负担,于是就推行了课外班这样的措施。让放了学的孩子在学校里上一些课外课。公平的说,这样的做法是好的,解决了家长的难题。而且所有的费用都是由政府买单的,没有增加家长的负担。
可是,这样的好事情我们也是需要弄清楚。我们有上班时间的规定。对于学校来说,下午3点半放学,如果教师也下班的话,显然是不符合上班时间规定的。也就是说,在下午给孩子增加的课外班的3点半到5点的时间段里,也是教师应该在岗在位的时间,是他们工作的时间。而对于学校开设的课外课,政府再支付费用的话,显然就是在重复支付费用。教师是按月拿工资的,他们不是小时工,我们政府支付的工资里,已经包含了这3点半到5点的工作工资,公立学校的房子、场地、体育设施等等的投入也都是政府的。用工作的时间段,用公家的场地和设备开设课外课,凭什么需要额外再支付费用?
既然,减少孩子在校时间给家长带来了困难,这就说明这样的办法存有瑕疵,让学校开设课外班实际上是对瑕疵的纠正。政府是不创造效益的,政府的资金来源于纳税人,财政资金实际上就是全民的财富,学校的这种“免费课外课”还能算是免费的吗?无论钱款是让家长交的,还是政府支付的,这还不都是大家的钱吗?延长孩子的在校时间是柔情的出口,但请别拿老张的皮锤捣老张的眼窝好吗?
作者:郭元鹏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相关新闻
我说两句
推广
热点排行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