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13日上午9时将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民警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提起总额共计1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死者丈夫蔡世勇也将赶回平南县参加庭审。(2月13日 新华网)
民警摔婴,这一让人发指的举动深深地刺痛了群众的心灵,损坏了有事找民警的形象。时过境迁,极个别的民警不但不引以为戒,还更加猖狂的持枪杀人。社会赋予了民警维护一方平安的责任,并没有赋予他们随意发威的权利啊!法律可以制裁违法的坏人,同样也可以制裁违法的民警。法律的正能量是人民保障的强大力量,我们都是人民,更何况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民警。
心中的那份愤愤不平,在靠文字的讨伐的同时,更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让坏人绳之以法,让好人平反昭雪。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民警犯法咱就不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大话了。依法处治,就是给广大人民最好的交代。更是敲响了公安民警思想的的警钟,使其作为公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民警的这些事件,是不是他们长期职业环境养成的恶习呢?是不是感觉手中权利就可以为所欲为呢?就可也掌握他人的生死大权呢?民警比常人更要保持客观和理性,而不应该飘然与权势之上,不把百姓放在眼里。眼中没有百姓的民警,就很难说法律这一神圣的词汇了。无视法律的尊严,就如同孙悟空无视如来佛祖的手掌,其后果可想而知。
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民警来说似乎有点可笑。但是客观事实证明,个别警察就是不懂法,法律就只是他的工具而已,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做是需要遵守法律的一份子。胡平就是一例,外出喝酒,还带枪支。难道是把外出喝酒当做公务自身了,简直就是笑话!
再说,持枪杀害无辜,还是一个孕妇。责任感都随体内排出的酒水进马桶了?这样的民警来保护人民的安全,谁还会去相信民警呢?即使该人有责任心,也做不出这样的堪称灭绝人性的“伟大举措”。什么都伤的起,唯有人心伤不起。冒天下之大不韪,天下也就只会对你大不韪了。
大部分的民警积极塑造人民警察的光辉、正义的形象。而少部分的民警在挖其墙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正能量,会依法把这“小丑”请到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指责。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公正的结果。一审已经结束,结果还会远吗?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成新鹏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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