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需要“惩戒教育”

2014-07-15 07:00:4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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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名学生编孝歌骂老师,遭两老师殴打3小时。7月10日晚,云南省巧家县东坪乡中心学校13名初中生被两名老师殴打近3个小时,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次日被送往医院治疗。巧家县教育局称,事发前,13名学生编孝歌唱骂教师,老师因过分激动用绝缘电线抽打学生。(7月14日《北京青年报》)

  类似的“老师打学生”的新闻一出,舆论都会毫无意外地“一边倒”地批评涉事教师,口径也出奇地一致:学生再有错,也是孩子,只能教育,不能教训。甚至有人还会说,孩子之所以会犯错,根子还在老师身上,归根结底还是老师没有教育好。这样的指责并非没有一点道理,谁让老师是成年人并且“为人师表”呢。可是,如果舆论总是如此简单地对待此类事件,认为让打人的老师受到“应有的惩处”便是事情的终点,恐怕既对老师不太公平,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当学生的骂老师,还要编成歌来唱,我觉得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由此暴露出涉事学生无知无礼、缺乏教养和敬畏的问题。对这样的“熊孩子”,老师有权也必须对其进行处罚和矫正,否则便有失职失责之嫌。现如今在学校里,教师打学生是一个极端,毋庸讳言的是还有另一个极端:为了明哲保身,一些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哪怕自身被学生伤害了,也忍气吞声、放任自流。这两个极端看似截然相反,其实都是同一个原因造成的——当今中国教育领域缺少应有的“惩戒教育”。

  惩戒不是体罚,惩戒教育是对赏识教育、奖励教育的一种补充。缺乏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但社会各界包括教育界,对惩戒教育的认识至今尚未达成共识,还存在不少争议。国内至今没有一个惩戒学生的合理规范,教育惩戒在国内不具合法性,导致老师在惩戒时没有一个标准,体罚与惩戒标准不清,乃至于在一些地方形成了学生犯错后,有的予以过分“严惩”,有的则“宁可放纵也不惩戒”的现象。

  据悉,在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都有惩戒教育方面的详细法律规范,那些清醒的家长也非常重视惩戒教育在日常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假如我国也有惩戒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否就能规范教师的行为,不致于做出体罚等失范和过激的举动?假如我们从小就对孩子实施必要的惩戒教育,无知无畏的“熊孩子”是否就会少很多?正视惩戒教育、重视惩戒教育、及早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已是当务之急。

  作者:乔志峰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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