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级好吗?理性看待跳级新政

2014-08-30 13:09:5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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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出台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可以跳一级。(8月30日南方都市报)

  在学制基本“齐步走”的当下中国基础教育,学业优异的中小学生可以跳一级,的确是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新政。

  实践告诉我们,在现实的教育中,“揠苗”确实可以“助长”。看看那些才十三四岁便被大学录取的天才少年们,“跳一级”也许只是一个极其初级的政策。少年大学生之所以会获得成功,主要在于这些少年本身超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老师也好家长也罢,为他们“跨越式”的成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丰盈的水分和充足的阳光。

  能够让自己的孩子跳级,可能是不少家长的企盼。要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就业压力的增大,追求高学历的倾向越来越突出,大学毕业后考研的学生越来越多,而按目前的学制,一个孩子如果六七岁入学,顺利的话,要到二十五六岁才能读完硕士,到二十八九岁才能读完博士。一些学生在获得高学历的同时,年龄的“危机感”随之而来,无论是婚恋还是找工作,大龄恐怕都不太占优势,这能不让家长忧心吗?

  对某些学有余力的孩子来讲,教育真的不妨“网开一面”,允许他们跨上新台阶,感受新变化,冲刺新目标。这样做,一者,可以节约成本。9年义务教育8年完成,从教育成本的角度看,可以节省经济投入、缩短孩子学习的时间、减少家长付出的精力等。二者,可以形成竞争的氛围,让一部分优秀人才脱颖惹出。三者,可以增加部分学生学习的新鲜感,不至于在僵死的学制下咿咿呀呀地在教室里消磨时光。

  当然,跳级新政也并非完美无缺。在不少家长过度给孩子增加学习压力的今天,跳级新政势必会让部分家长更加功利,更加浮躁,更加冲动。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教育理当顺应孩子的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行事,切忌盲目攀比,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作者:钱桂林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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