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鹿“蛋白粉”到瘦肉精,从“毒花椒”到“毒生姜”、“毒豆芽”,从西瓜膨大剂到染色馒头……风起云涌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肆虐地撩拨人们敏感的神经。人们生气、愤怒、无奈、有时还有调侃,慢慢就转变成了漠然。无奈并调侃舌尖上安全的时代何时远去?标本兼治,食品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消费者要行动!有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危害有着切肤之痛,不能再继续麻木漠然甚至痛苦下去了,拿起法律武器,行使手中的监督权和保护权。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经公布,规定了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10倍价款或3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还规定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如果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大力支持消费者维权,就会形成不可小觑的制约力量;消费者全民行动起来,就会形成最细密的食品安全防护体系,就能够让不法的生产者、销售商付出沉重的代价,就可以把食品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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