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午,一辆公交车停在南京水西门大街迎宾菜场门口,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味,原来是有乘客将一箱白酒带上了公交车,而酒可能外漏了。司机贺师傅要求带酒的女乘客下车,遭到拒绝后,考虑到白酒泄漏可能有危险,他打开车门,疏散了车上乘客,最终,携带白酒的女乘客被劝下了公交车。(7月23日《现代快报》)
近几年来,不少城市相继发生公交车自燃事件以及公交车纵火案,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公安部为此要求加大对此类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要求公交车配备安全员,加强安检,预防意外事故事故发生,公交车司机也时刻紧绷着安全这根神经。
在这种氛围之下,公交车司机看见乘客携带白酒上公交车,劝其下车,在遭到拒绝后,疏散车上乘客。应当说公交车驾驶员“赶”带白酒的乘客下车的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出于公共安全考虑,是对乘客负责的表现,值得点赞。毕竟白酒的酒精度比较高,属于易燃物,尤其是在高温天气的当下,一旦白酒泄漏,确实很容易引发自燃事故,公交车司机将携带白酒的乘客“赶”下车不是没有道理,不能说做错了。
但是,也应当看到,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将白酒列入禁止上公交车的易燃易爆物品之中,在绝大多数城市,乘客可以携带白酒乘坐公交车,只有极少数城市自行规定禁止乘客携带白酒乘坐公交车。实际上即便是按照乘坐火车的规定,包装白酒也不在禁止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之列,只要散装白酒才被禁止携带。换句话说,从法律角度讲,乘客携带白酒乘坐公交车符合规定,公交车司机无权将携带白酒的乘客“赶”下车,公交车司机将携带白酒的乘客“赶”下车其实有点神经过敏,给人草木皆兵的感觉。
另一方面,从生活角度说,大多数民众购买了成箱的包装白酒后,都得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带回家,不可能拧着一大箱白酒步行回家。如果禁止乘客携带白酒乘坐公交车,可能导致乘客连白酒都没法买,买了带不回家。
作者:何勇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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