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占用右拐弯车道,被交警开了罚单直接下跪“求放过”。这一幕,9月23日上午11点左右真实地发生在了长沙市金星大道桐梓坡路口,下跪的是一名公交车司机。有的为司机的境遇鸣不平,也有网友表示,如果违法,不能因下跪得以逃罚。 (9月24日《新华网》)
面对一幕幕下跪大戏,下跪者总是会受到同情。这是人们的善良使然,总是认为下跪就是无奈之举,总是认为下跪就是弱势群体。而这起下跪事件,则是不值得同情的,这更像是借助人们的善良来威逼法律就范。
这个公交车司机为何要下跪?这是因为他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而其又不愿意接受处罚。对于这样的人是不值得丝毫同情的。公交车上面载有很多人,可以说公交车的安全行驶牵涉的是生命的安全。公交车能够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就能减少安全隐患,反之,这危害的就是整车人的安全,更会给过往群众带来可能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之下,执勤交警用法律的严厉来惩罚这名公交车驾驶员的举动是在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秩序才会是井然有序的,也是老百姓希望看到的。
如果,仅仅因为这位驾驶员的下跪之举,我们就让法律后退的话,则是对生命安全的轻视,更是把法律当成了儿戏。最为关键的还在于,如果我们这次开了下跪就不处罚的口子,这影响就会是恶劣的。试想,就会有很多违章行驶的人进行效仿。如果醉驾者也下跪了,如果撞死人者也下跪了,如果满街乱停乱放的司机都下跪了,这岂不是对法律秩序的破坏?
在笔者看来,这名司机显然是在用人们的善良来混淆是非,是想借助舆论的关注,是想借助不明事理的群众,达到自己不被处罚的目的。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可耻的。对他的纵容就是对法律的背叛。
其实,我们不妨让这位心怀叵测的司机再跪一会儿。让他在繁华的街头成为一个典型的案例,让过往群众都知道他在为什么在下跪,更要让所有人知道,只要违法了,你即使把大地跪烂了,也不能逃过法律的惩处。试想,我们的贪官污吏可以因为痛哭流涕,可以因为真诚下跪,就逃脱法律的制裁吗?显然是不可以的。
这位公交车驾驶员“求放过”是跪错了对象,更应该深深的向法律下跪,向市民下跪。道路安全不是跪出来的。
作者:郭元鹏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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