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文学 稿源:齐网 编辑:王刚
3月12日早晨,家住湖北武汉汉江区54岁的陈先生金楚龙机电市场上班,当他路经民意三路和民主一街交叉口天济大药房时,“啪”的一声,高空抛下的一袋垃圾落在身旁。随即,一阵臭味扑鼻而来,他仔细一看,洒地上的居然是粪便。再一看,头发、上衣、裤子、皮鞋上,也被溅上不少。“真是太缺德了!”遇到这样的“晦气”事儿,他很恼火,但却不知道找谁说理。(3月13日楚天都市报)
“屎”作俑者这种行为,令人发指。
实际上,这里高空抛粪便的事情早已司空见惯。周边两名环卫工说,每个月,总有几次粪便抛下来。天济大药房一名员工也证实,上个星期,有一辆轿车车顶被大便砸中,现场让人作呕。她们曾向社区居委会反映过,但一直找不到人。
从居民楼上往下抛扔粪便,显然是一种违背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为,其危害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受害者当然是路人。可以想象,一个人怀着愉悦的心情走在路上,出其不意地遭到“粪弹”的袭击,又脏又臭,不仅不卫生,而且败坏了好心情;高空抛扔粪便,也造成了环境污染。如今的城市街道,在环卫工人和市民的维护下,干净整洁,本应大家共同珍惜和爱护。“屎”作俑者的行为,无异于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高空抛扔粪便,还扰乱的社会秩序。天济大药房的员工,每天上下班进出药房时,都如同惊弓之鸟。为防止“粪弹”袭击,总是闪进闪出。
对高空抛扔粪便的行为,往往很难查到哪家哪户和具体人,最后基本都是不了了之。而街道、社区和派出所,往往只是采取广播宣传、贴告示、上门劝说等各种“软办法”,缺少“硬措施”,没有“较真”,这显然难以根治这种既缺德又违法的行为。其实,公安机关不妨介入,多花点气力,动动真格的。如,通过查验DNA就可以查清粪便是谁的,抛扔粪便来自哪家哪户,而后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环境违法,予以严厉追究,就会起到处理一案、以儆效尤的作用。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既需要强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宣传教育,也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打击“屎”作俑者,就应该软硬手段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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