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信诈骗需法律发力

2014-10-10 09:16:56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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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10月9日报道,今年3月25日,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的黄女士,被骗子骗走了19600元钱,但她想不通的是,她在QQ上明明是与女儿聊天。接到黄女士报案后,警方行动,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将目标锁定在了广西宾阳县科甲村。令人惊讶的是,整个科甲村似乎已经形成了一股“团结一致”、“有福同享”、诈骗成灾的歪风邪气,连民警也是几次冒着人生安全威胁进入该村才将不法分子擒获。

  QQ诈骗与电话、网络、短信等电信诈骗案件近年来在我国日益高发,2013年公安部门立案30多万起,涉案金额100多亿元,有一些电信诈骗团伙聚集在村庄里作案,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了诈骗村,科甲村则是这类聚集地的典型。

  应该说在电信诈骗越发严重的社会形势下,各有关部门采取了非常果断的措施,很多地方已经将阻止电信诈骗列为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银行对于疑似被诈骗的客户进行告知,连不少互联网企业也对于可疑的交易或账号对用户进行了提示,很多电信诈骗事例被扼杀在了最后一刻,成效卓著。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电信诈骗行为并未有所消减,时至今日诈骗团伙已细分为头目、盗号人、聊天人和取款人等各类角色,集团性之广、专业性之强、智能型之高,使之更具迷惑性,让人防不胜防。

  线索少、侦察难、利润大、成本低,固然是电信诈骗屡禁不止的原因,然而法制的不健全则更是助长了电信诈骗者的嚣张,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的漏洞必定让害群之马越发壮大。按照现有的刑法规定,对于新型的电信诈骗,在量刑时显得令人无奈。很多诈骗赃款因为证据链断裂的原因导致证据不足,而不能够完全被认定,致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犯罪嫌疑人因而会形成一种很不好的惯性思维,骗了很多钱,但是查证又查不了这么多钱,然后坐牢又只需很短的时间,这必将激起他们重新犯罪的欲望。这样的法制监管岂不是网漏吞舟,助推电信诈骗更为猖獗?

  探索建立新型电信诈骗类似法律监管制度已成为了新时期法制改革的重头戏,这既是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制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要在这个工作上交出一份令大众满意的答卷,是需要下一番苦功的。电信诈骗是一个涉及到诈骗团伙、电信企业、执法机关、受骗群众等各种角色的新型的且可变性极高的顽结,我国在打击信息犯罪方面经验尚浅,要全面分析各类角色的特点,展开具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并建立长效动态的监督机制,才能在健全电信诈骗管理法制上取得突破。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主题只有一个,即法制改革。相信电信诈骗等网络信息犯罪行为必将迎来寒冬。‍  ‍

  作者:谢瑜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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