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2014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获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其中,照顾半失能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补助工资”300元,照顾完全失能老人,每月可领取“补助工资”400元。(10月13日现代快报)
“子女养老政府买单”的构想一经抛出,舆论一片哗然,不少网友质疑,照顾生生父母乃天经地义,不但政府不应支付这份特别的工资,为人子女者也万不该接受这份别样的薪酬。但是在笔者看来,纵然养儿防老是流传千年的古训,颐养双亲以报父母恩也是亘古不变的天理伦常,但却无法抹杀政府养老的主体责任,也无法削减“子女养老政府买单”的重要现实意义。
客观而言,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带来,不管是对于公民个人而言,还是对于政府来说,养老问题都是一个必须正视、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逃不掉,也避不开。据相关权威统计资料显示,8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中完全失能的就达半数以上,其中半失能老人的占比也不容小觑。换句话说,在中国社会大跨步地步入老年时代的同时,日常生活能够基本自理的老人为数寥寥。而当下“421”主流家庭结构模式的弊端也在逐渐显现,那就是对一对夫妻来说,至少需要同时供养4位老人,从某种程度而言,养老的责任已经过多地集中到中年一代的身上。
不容否认,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基本上让每一位老人都“老有所依”,每月能够按时足额地领取养老金,而社会中多种养老机构的兴起,也给了老人自身及其子女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与空间,比如养老院、托老所、护养院等等。但一方面,高昂的养老机构建设成本、相关设备的投入与维护、医生护士的人工酬劳等等,种种名目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可以想见,老人们入住这些养老机构的费用自然是便宜不到哪里去。由此可见,客观上的“费用门槛”让老人们“望养老兴叹”。
另一方面,多重的养老模式固然给了老年人及其子女更多的选择与自由,但鉴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绝大多数老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家庭自助式养老,换言之,居家养老仍然是当下主流的养老模式。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居家养老这种“中国式养老”模式,或许有些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但却降低了社会成员养老的成本与负担,更为关键的是,照顾了中国老人的心理需求,主观上满足了中国老人与子女共同居住的愿望。
而政府首开先河地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直接“聘用”子女照顾父母,虽然每月300-400元的“补助”可能只是杯水车薪,但却意义重大,不仅将成千上万的为人子女者纳入到了养老的护理队伍中,解决了社会养老护理员的缺口问题,便于老人得到细致周到的照顾,也为解决居家养老与子女家庭负担之间的矛盾提供了第三条思路。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出资聘请子女养老,不失为居家养老模式的积极创新和有效补充,值得尝试与探索。
说到底,养老不仅是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家庭自己的事儿,更是政府的事儿,是社会的事儿。“子女养老政府买单”,是政府有作为有担当的体现,是政府责任与公民孝道的有效契合,是对社会亲情的善意呵护,是居家养老的积极创新与有效补充,值得各地作为样本加以借鉴与推广。
作者:杨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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