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官审诗诗文的随意性

2014-12-02 15:36:44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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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来的《齐鲁晚报》有一副菜农卖白菜的图片。大袋白菜旁边立着一个纸板,纸板上几行小字看不清楚。图片旁边有题为《白菜领导者》的说明:“冬天到了,大白菜集中上市。为了推销白菜,这位菜农“改装”了一首古诗,通俗易记有特点:东山出白菜,天然无公害。价格挺便宜,吃了还想买。看了这么好的诗,不买都不行。”

  说这是好诗,我不敢苟同,但通俗易记是真的,对推销白菜有好处是真的。比那些既不通俗,也不易记,百无一用,连诗刊主编都看不懂的诗要好得多。

  诗是要人看的,通俗易记很重要,有用处,比如说给人以美感,或者有启发,受教益等更重要。如果虽通俗易记,但没什么意义,或者让人读了不愉快,甚至会恼怒,那就不好了。有一个典型例子,忘记听谁说的了。大意是——

  古时有一秀才,爱写十七字诗。一天,他出外游玩,走到一个小河边,见对岸河堤上坐着一位妇女裹脚。他诗兴大发,口占一诗曰:“隔河望美娘,脚有三寸长。尺子怎么放?横量。”

  古时女人以脚小为美。描述美女都是三寸金莲,就是说脚只有三寸长。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

  女人听了前两句,以为是夸她长得美哩,很高兴。后两句,一说“横量”,等于说她脚大,侮辱人,恼了。道歉不行,非要拉秀才去见官,打官司。

  县官立即升堂审问,秀才如实交待,说自己喜欢写诗。县官不信,让他当场写一首。秀才让县官出题,县官指了指院子里的杏树:“就以它为题吧。”秀才立即作诗一首:“堂前一棵杏,风吹枝叶动。春来一院香,夏至满堂红。”不错啊!县官来了兴趣,让秀才再为自己写一首诗。并声明:写得好,赦他无罪。

  秀才张口就来:“老爷坐大堂,四海把名扬。”县官一听,这是夸他哩,高兴:“好!接着往下说。”

  “办事怎么样?松当。”与前两句加起来,不多不少,十七个字,老毛病又犯了。县官大怒,把惊堂木一拍:“大胆,竟敢当面诬蔑本官,充军发配河南洛阳!”

  解差押着,晓行夜宿,不一日到达河南洛阳,在街上巧遇秀才的亲娘舅。两人抱头痛哭,他的诗兴又来了:“充军到洛阳,见舅如见娘。二人双落泪,三行。”他舅是盲人,一只眼。

  作者:李民增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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