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上海机场两名不属于本次航班的女乘客强行登机导致航班延误”的信息引起公众关注,据上海机场公安透露,两名乘客为正常登机,由于航空公司过错,出现“一座两人”情况导致航班延误。(搜狐新闻12月2日)
近日在上海机场发生的“飞闹”事件,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最开始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谴责两人的“飞闹”行为,类似冲击机场柜台、跑道的失当维权行为,更是掀起讨论热潮,两名乘客仿佛被航空公司冠以的“刁民”的帽子,然而,当我们用“包公思维”去透过表面深入分析时,事实未必真的如此。
该事件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两名乘客登机流程完全合理合法,但国航扬言称她们是“强行登机”,这其中的疑惑甚多。稍作分析,此事件留下了四个疑问:第一,登机需要经过好几道程序,让人大惑不解的是,怎么两名女士“赤手空拳”就闯上飞机了呢?第二,航空公司在处理改签事宜时怎么会出现“一座两人”,在同一座位重复发售时,为何在销售环节、登机环节均未发现?第三,航空公司在开具登机牌后于后台取消座位,为何没有告知旅客本人?第四,30日机场警方的调查结果公布,作为当事者的国航为何成了最后一个知晓情况的一方?
既然当今是法治社会,遇事自然应当拿起法律这杆秤来说事。航空公司超售机票在先,在取消乘客的机票后并不及时通知在后。这些行为本身就属于违约行为,国航存在严重的过错。至于事后混淆视听,诬赖乘客无票强行登机,更涉及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消费者可以直接向航空公司协商索赔,可以向航空公司的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因此,航空公司这种“恶人先告状”的行为说是在上演“罗生门”不为过。
要使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提高飞机舱位利用率二者达到一个平衡点,一方面要求消费者要勇于维权,另一方面要求航空公司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对其“店大欺客”的侵权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才能给群众一个明白,还乘客一个清白。
作者:赵杨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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