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蟆官司”不能让动物给人类“下套”

2014-12-02 06:13:1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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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4日深夜至7月5日凌晨,现年49岁的驻马店市确山县留庄镇谭庄村任庄组村民汪某,在村头附近的河沟里逮了87只蟾蜍。因非法狩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蟾蜍的数量超过50只,涉嫌非法狩猎重大案件,汪某于7月17日被依法逮捕,7月29日被确山县检察院依法起诉。(12月1日澎湃新闻网)

  自古把“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喻为不可能的事,而今人吃蛤蟆肉却很可能锒铛入狱。国内第一起“蛤蟆官司”落到了49岁的河南村民汪某头上。面对三个月拘役的刑罚,汪某痛哭流涕。而对这不算太重的刑罚,也让“看客”惊诧不已。因为,在普遍的法律常识下,类似的“蛤蟆官司”让人有点防不胜防。虽然逐步了解一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类,但对蛤蟆之类的普通动物,还真不知道其身价的转变。至少对笔者而言,也是第一次知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而且种类多达1700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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