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没及时去学校接孩子回家,没想到后来11岁的女儿竟告诉她:“保安伸手摸我下面……”为了给女儿讨公道,她多次找到学校领导要求处理此事,却没有效果。副校长说已经叫那个保安回去了,还让我不要再闹了,不能破坏学校的名声。无奈之下,最后她报了警,希望将对方绳之以法。(12月1日人民网)
一个仅11岁大的女孩因在门口旁的保安室等待家人来接,而被保安猥亵,这事无论是从法的角度还是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上讲,都让人难以接受。作为女孩的母亲为其讨回公道,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知道该副校长“不能破坏学校名声”的话语是从何说起,难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破坏学校的名声?笔者不得不反问,到底是谁在破坏学校的名声。
学校保安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既然如此,作为一名学校保安人员,本应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可其竟趁小女孩在保安室等待家长之机,公然手摸小女孩身体敏感部位,单从这点讲,不说其是否违法,但其起码不具备做一个学校保安的资格。虽然该事件正处于证据采集,警方调查阶段,目前也暂未定性,但从童言无忌和事发后学校让其离开学校的情形看,这或许还真不是空穴来风,正所谓“不作不死”。是谁在影响学校形象,此时已不言而喻。
作为学校,在遇到这样的事情之后,本应迅速启动调查,首先依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果在调查中发现该保安已涉嫌违法犯罪,还应将其交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而不是面对家长的反映无动于衷,既不开展调查,也无处理下文,只是将该保安支走离开学校。更不应该对家长的报警或曝光,以学校不管了相威胁。试想这样的威胁,除了让公众对学校领导与该保安窜通一气产生质疑之外,还能带来什么好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的袒护或遮掩行为,恰恰就是在破坏学校的名声,以至于失去师生及家长的信任。
作为学校领导口口声称维护学校形象,可其知道什么是学校的形象?笔者认为,学校形象就是学校本身、学校行为、学校活动及其成果留在学校内外师生及公众心目中地位和整体印象。而学校的行为正是学校形象的外在表露。从这点上讲,如果要说该事件造成对学校形象的影响,那也是导致该事件发生的直接行为人,就是那保安,还有就是在对待该事件上保持暧昧态度的学校自身。而作为母亲在该事件中是小女孩的监护人,履行的是维护小女孩人身权利的职责,对学校的形象无关影响,要求学校惩处恶人,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在维护学校形象。
因此,该校副校长认为小女孩母亲破坏学校形象的说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笔者认为,学校的形象不是单靠某人来维护,更不是靠袒护恶人,牺牲学生权益来维护,而是需要学校加强自身建设,严格管理。倘若学校自身不能做到实事求是,惩恶扬善,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那这样的学校自然无好的形象可言。
作者:隔山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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