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放假“朝三暮四”还需以法定假

2014-12-10 14:30:32  来源: 齐网

小字体大字体

  日前,“受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中国人民大学调查中心展开今年关于春节放假的首次民调。截止8日15时,有逾七成参与者赞成在除夕当天放假。(12月9日,中国新闻网)

  春节对于我国传统文化和千千万万老百姓无疑是一年最重要的节日,而过年最隆重的日子就是除夕、初一,过年最神圣的仪式就是除夕的“年夜饭”,过年最具象征意义的活动也就是除夕的守岁。

  一直以来,除夕到初二的三天法定节假日,加上调休的两个周末,总计七天的春节假期都是老百姓合家团圆的重要假期。而从民俗的心理上看,除夕的一桌团圆年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年”,甚至是春节的全部。

  去年的一纸《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却让这一习俗陷入了困境,《决定》规定2014年起,春节法定节假日安排为大年初一、初二、初三共三天,通过调休形成七天长假,除夕被排除在法定假日之外。

  虽然在面对公众关于除夕不放假的诘问时,有专家提出很多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原本在农历除夕约定俗成地放一天假而且并不安排工作。但是现实中的情况恰恰与蔡继明所说相反,大部分员工都坚持到了除夕下午下班才匆匆回家,即便是“约定俗成”,但是却缺乏制度层面的支持和保障,员工岂敢私自脱离工作岗位呢?

  不仅如此,由于放假时间的“朝三暮四”,春节放假时间变来变去导致很多人的行程难以定下,加之票源不足、时间紧张等多种因素,对于很多外地员工而言,即便是除夕放假一天,也不能及时赶回家中过年。而今年的预售期加长无疑给加大了这种情况所带来的问题,更无须说时至如今,春运售票已经开始,放假时间却依然没有确定。

  其实,公众关注除夕放假不放假,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公众的关注,无非在于能否享受到高质量的假期,一年的忙碌能否在春节期间得到放松,去享受与家人的幸福时光。从这个角度而言,不论是为了所谓的除夕“隐性假期”将假期调整为初一到初三,还是如今面对群众质疑的民意的调查,都并未能够真正给人们带来高质量的春节假期,反而由于放假时间的“朝三暮四”让人们对于春节假期的期待成为泡影。

  “朝三暮四”的假期最终应该由“以法定假”来终结。法定节假日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形式加以确定,这样才可以避免法定节假日调整的随意性,也才能避免把少数人的意愿强加给多数人,从而提高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当然“以法定假”也并非没有依据,节假日法的设立要基于更全面、更深入调查民意的基础上,做出更稳定的假日安排。

  作者:高铭铭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 健康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