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万里让邹恒甫坐实“文化偶像”

2014-12-10 22:32:50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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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邹恒甫与北京大学、梦桃源公司名誉权纠纷上诉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双方就北京大学是否为适格的原告,以及邹恒甫的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进行了辩论。邹的代理人还向法庭提交了北大副教授余万里致女留学生怀孕的相关报道作为证据。(12月10日北京晨报)

  现在看来,北大告邹恒甫“名誉侵权”实在不划算。好歹邹恒甫是中国在世界上最负盛名的经济学家之一,而且曾任教北大。不管多少恩怨,那也是自家的事儿,北大当有博大胸怀包纳这位经济学怪才。

  如果北大不“意气用事”,就该对邹恒甫的“任性”一笑而过。再来看邹恒甫的“微博作品”:“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北大淫棍太多。” 自媒体又不是纸媒,多少人当得了真?

  说邹恒甫是怪咖也行,说他是魏晋名士也罢,北大对这位“好作惊世之言”的学者不妨多加包容。如此还能留下优容礼才的美名。当年的北大校长蔡元培,从骨子里不认同拖着大辫子的辜鸿铭之辈的复古之风,还是容其在北大执教,这才是北大应有的大学大家气度。难道邹恒甫说“北大多淫棍”,北大的名誉果真就触底了?有点常识的人不信,该有大气度的北大何必举全大学之名与自己的校友撕破脸皮?

  北大之大状告邹恒甫之微,仅仅因为后者自媒体上的一句“多淫棍”。邹恒甫的文化偶像形象呼之欲出。本来一句情绪激愤的狂言,被赋予“反强权”、“反权威”的内涵。于邹恒甫而言,北大再大,就要与你打游击战,一审被法庭判罚“在自己的微博上对北京大学持续7天赔礼道歉”,本可以见好就收,还要与你近身肉搏,不服上诉,直到等到真正的北大淫棍余万里副教授的出现。

  副教授余万里致女留学生怀孕,即便人赃俱在,也难以证明邹恒甫所谓的“北大多淫棍”。可换个角度看,却增加了北大邹恒甫“荣誉侵权案”的荒诞性。荒诞的剧情映衬出北大的“气度不大”、“兼容不再”,反衬出邹恒甫“反强权”“反权威”“认死理”、“混不吝“的文化偶像形象。

  相比余万里的鬼鬼祟祟、道貌岸然,邹恒甫虽然好作狂狷之言,却也光明坦荡、敢作敢为,本身北大和邹恒甫的博弈就足够后现代,不早不晚冒出个真正的“北大淫棍”,北大邹恒甫“荣誉侵权案”更加狗血,不管剧情如何发展,邹恒甫的“文化偶像”身份已然做实。

  只是一位世界顶级的经济学家,在他的祖国他的研究不为民众所知,民众熟知他是因为一句挑战名校的“淫棍之问”,年轻人喜欢他是因为他“任性”的文化偶像形象,这何尝不是中国学术的悲哀?

  作者:程振伟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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