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救落水童溺亡,家长让小孩撒谎否认被救。近日,“大学生孟瑞鹏为救落水儿童溺亡”的新闻冲击了不少人的眼球,人们为大学生的见义勇为点赞,为其溺亡惋惜。然而,落水儿童却称,当天是三个人一同落水的。3月2日凌晨,当地警方公布,经还原事实真相认定,孟瑞鹏溺亡前有救人行为。随后,落水儿童母亲接受采访时承认,害怕担责任,教小孩说了谎话。当时,她带了三个孩子去人工湖旁玩,因为护栏松动,两个孩子落水呼救,附近的孟瑞鹏听到呼救跑过来跳水救人。(3月2日《河南商报》)
这个事情从一开始我就关注了,我看到,一些知情人和知名社会公益人士,在微博上也一直在跟进。现在,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了,英雄有了一个名分,可以安息了;家属和关心此事的人有了一个说法,也可以安心了。
可是,事情带给人的震动和反思,却无法轻易散去。生命高于一切,人家为了救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怎么感激都不为过。孩子家长为什么不仅不感恩,还因为自私自利而做出令人寒心的事情来呢?
在见义勇为方面,现在常有两种极端现象出现。一种是见义不为,路人冷漠。何止那些有生命危险的事情,有时连街头跌倒个老人都无人去扶;另一种却是“英雄流血还流泪”。有人挺身而出,而获救者不知感恩。两者看似截然相反,其实本质都是一样的,折射出社会诚信和社会风气存在的诸多问题。
大多数时候,那些见义勇为者都是无私的,他们并不需要感恩,甚至连一声“谢谢”都不愿强求。我们呼唤见义勇为的好人越来越多,也呼吁那些受益者能够心存感恩。只有这样,人和人之间才能少些隔膜,这个社会才会更加温暖。
非常耐人寻味的是,大学生救人溺亡,获救者为何“害怕担责任”?我估计,他们害怕承担的,不仅是道义的责任,更是物质上的责任——救人者已经溺亡,他的家庭会不会因此遇到困难,自己会不会需要为此付出经济上的代价?这种想法当然是自私的、不负责任的,却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现实考量。
每次类似的事件的发生,都会引发全社会的大讨论。我不想对某些人的诚信和道德素质做过多的评价,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从制度的层面来避免类似的事情继续存在。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政府应当发挥更大的引导作用:对见义勇为行为依法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必要帮扶。这些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法律条文上,而是要落实到行动上。同时,也不能让被救者永远背负各种各样的压力和负担。有了强大的制度做后盾,今后老百姓再见义勇为的时候才会更有底气,那些获救者也不必再为了“害怕承担责任”之类的理由而做出令人寒心的事情来。
当然,在这里还需要提醒一句,我们提倡见义勇为,更要鼓励见义智为、见义善为,也就是要讲究方式方法、量力而行,好事要做好,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作者:乔志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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