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鑫悦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近日,南宁市人民西路方洲丽景广场小区有居民反映,每天回家都要走38道台阶才能上电梯。这是怎么回事?据了解该小区是一组商住楼,分为ABCD4个单元,一楼是商铺,楼上住户平时通过二楼平台出入。每个单元都有电梯,但这些电梯虽然直通负一层地下停车场,却不在一楼停靠,要爬38级台阶到二楼平台才能乘坐电梯。(2021年12月16日 南国早报)
乘电梯,难道比取经还难吗?安装电梯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为了减少人工的使用,现在看来,方便了吗?不但没方便,还引起来了群众不满,饱受舆论压力。从2009年入住到现在,电梯从未在一楼停靠过,因为爬楼梯费劲,很多老人选择到二楼平台看马路上的风景,不得不说,丽晶广场小区这波操作实在是让人理解不了,对于老年人来说实在是太不友好了。
你是不是认为只要电梯在一楼停放,问题就解决了。据记者了解,事情似乎没有这么简单,问题在解决过程中存在诸多矛盾点:若开通一楼电梯,不增加人手会存在风险,增加人手便会增加相应费用;若只开通AB单元一楼的电梯,CD单元的住户会有意见;由于CD单元一楼出口是超市,要开通一楼电梯还须和超市协商,甚至得找与超市签订租赁协议的开发商协商。看来要想真正的解决问题,还需要从长计议。
即为商住楼,考虑商也得考虑住啊。我想一楼这些商家一定非常赞成电梯不在一楼停靠,减少了居民上下楼乘坐电梯时的吵闹,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是不是也应该为住户考虑一下,保证最基本的出行方便。我想物业可以与商户协商,在不影响商家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一楼电梯进行使用,方便每一位住户的出行,切实保证商户住户的合法权益。
若防患于未然,又何必“亡羊补牢”。试想,如果开发商在建楼的时候就考虑到这个问题,合理的对楼盘进行设计,是不是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了;要是在买房时提前告知顾客这个问题,不介意的购买,是不是就不会有现在的投诉了。首先这件事情一定要想办法解决,其次开发商也要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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