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吉林、安徽两省将视所有悬挂“吉O”和“皖O”号牌上路的机动车,为假牌或无牌照车辆,而近期广西也计划取消公安系统外所有“桂O”车牌。初步统计表明,我国31个省区市中,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已经达到15个,部分取消“O牌”的省份有4个。(8月31日新华网)
“O牌”车成为事实上的特权车,全国各地都很普遍。据交警部门统计,挂“O牌”的特权车在超速行驶、抢道、占道、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中占很大比例,为此人民颇有怨言。因此取消“O牌”特权车,既是执法为民的需要,也有利于公安机关的廉政建设。
面对人民日趋强烈的反映质疑,取消“O牌”车呼声日日高涨。许多地方政府开始逐步尝试规范“O牌”车辆的使用。这一做法刚开始“试水”时,获得了大家的好评,赞许有加,认为其展现地方政府遏制特权的决心。但是时隔不久一些“去头现尾”的特殊号段又重回百姓视野,“变身”后的“特权车”仍然在马路上横冲直撞。
为什么特权车屡经不止,笔者认为,在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领导的头脑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权思想”和“以权代法”行为根深蒂固,因此,作为日常出行的最重要的行车权,就成了他们认为的最佳的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因此,在“O牌”特权车被取消后,这些“特权车”就会以这样或那样特殊身份的出现。因此,“特权思想”不除,“特权车”难消。
笔者认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是关键,要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的学习,明白“权为民所赋”的道理,增强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同时要加强监管,让“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真正硬起来。
作者:刘宁考
稿源:齐网
编辑:时小川
相关新闻
我说两句
推广
热点排行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