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个多月时间,梅州一名纪委干部多次收受他人1000多万元的贿款。昨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对梅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干部吴汉林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中国新闻网 9月6日)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汉林的受贿行为分别是:为梅州市拍卖行副处级干部魏某球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关照,受贿人民币4万元;利用其抽调至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4·09”专案组、调查梅县嘉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房某瑜涉嫌违法违纪之机,先后7次共收受房某瑜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25万元、港币22万元。
一位80后干部,本风华正茂,仕途远大,却栽倒在了金钱的诱惑面前,令人唏嘘,等待他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实际上,80后干部出事的不仅仅是吴汉林一人。挪用学院项目经费近300万元供个人挥霍,私卖出版社图书牟利数百万元之巨,搞权钱交易收受他人财物逾1600万元……80后官员频频出事,被称为“35岁现象”。
如果说“59岁现象”在某种程度上比较容易理解,而“35岁现象”现象则令人很是困惑:“59岁”的官员即将告别权力,难免有人会怀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甚至“抓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赌徒心态;而“35岁”干部正如日中天,前途无可限量,其所掌握的“腐败机会”说明其年纪虽轻却已经身居要位,何必要拿一生前程铤而走险?
出现“35岁现象”的根源就是在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考核等方面,过于强调年龄、文凭、业务、能力等方面,而忽视了对干部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的培养和考核,使干部培养走入了歧途,使许多年轻干部思想出现了畸形。这也是某些年轻干部虽然业务能力很强、管理水平较高,但容易道德失范,容易受到物欲、色欲等方面影响和侵蚀,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35岁现象”不可小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的是干部队伍的稳定,动摇的是党和国家的执政之基。这也提醒相关部门,把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长期地、不间断地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过去我们常说“扶上马、送一程”,现在看来,不仅要“扶上马”,还要“管全程”,使他们成为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公仆。
作者:吴雨潇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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